第四百一十五章 老狐狸们的想法-《大唐: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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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幽州王但凡补脑子进水跟着做下什么造反的事,不仅他自己能富贵一生,他的子孙,起码三代以内,也应该是富贵有权势的。

    去幽州做官,这的确是个好选择!

    而且肉眼可见,在不久的将来,长安城可能再次被卷入夺嫡的斗争之中,能分出几个儿子去幽州躲躲,也算是给自己的家族留条后路了。

    在留后路这件事上,这些人,做出了与长孙无忌一模一样的选择!

    只不过,长孙无忌更破釜沉舟,直接将大儿子给送去了幽州。而这几个老狐狸,长子大多争气,所以他们想要送去幽州的,就是小儿子或是庶出之子。

    秦阳倒觉得这样也不错。

    他没有什么门第之分,也不在乎给自己做事的人是嫡出还是庶出,是不是在家里被重视,这些都不是秦阳选才的条件。

    他的选才条件,就是以才干人品来论人!

    甚至这个人品,也不是这时代通俗意义上的人品,更倾向于遵纪守法。

    只要遵纪守法,在秦阳看来,就是符合条件的!

    这些老狐狸们要送出来的儿子,估计不是那种集合整个家族之力来培养的人,但有一点,他们却比很多人有优势,那就是,这些人,必然是识字的!

    不说学富五车,起码所有基础类的书籍,他们必然都是读过的。

    唐初这时候,民间识字的人其实相当少。

    别看幽州图书馆里数千人看书,热热闹闹,可如果上去一一盘问就能知道,来看书的人,基本都是有些家世来历的。

    就算是家世差的,那也是家道中落,而不是真的寒门。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培养人来读书识字,也是需要时间的,就算是速成,没个一年半载也没办法实现。这些二代们,必然是读过书的,就算其他方面不精通,在秦阳看来,好好调教一番,也完全可以用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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